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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江源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
发布时间: 2007-11-21
 

于杰
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工程规划处

  三江源地处青藏高原腹地,位于青海省西南部,面积30.57万km2,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、长江、澜沧江的发源地。三江源区地质历史古老而又年轻,生态系统复杂而又脆弱,随着近年来人类社会活动的日趋频繁,特别是草原过牧、乱采滥挖等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,使源区的植被和湿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,水资源涵养能力急剧减退,水土流失不断加剧,源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不断加剧,人口、资源、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,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形势日益严峻。

  1 水土流失防治思路

  三江源地区的水土流失除因自然原因致使水土流失不断加剧以外,造成各类生态问题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为的因素。为此在三江源区进行水土保持工作,必须坚持“预防为主、全面规划、综合防治、因地制宜、加强管理、注重效益”的方针,结合三江源区水土流失的客观实际情况,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,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,以预防保护为重点,以封育治理为主,因地制宜地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开展灌草植被建设,防止草地退化和沙化。树立面上封育、点上治理的观念,在草原(草场)退化、沙化的地方利用生态自我修复功能进行植被恢复,在对城镇、乡村周围人口密集、工业集中的地方又山洪、泥石流危害的地段进行综合治理。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,从源头上遏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。

  2 水土流失具体防治对策

  (1)城镇周边:由于该地区人为活动频繁,水土流失灾害严重,水土流失的防治重点方向应以小型水保工程和防洪导流工程为主,辅以水土保持造林种草(灌草为主)措施,同时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。

  (2) 区域:对于人口相对稀少,经济开发强度低的地区,加大预防、宣传力度,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法律法规体系,同时以生态移民为中心,搞好生态修复,着力做好湿地保护、黑土滩治理、荒漠化防治、草原鼠害防治和草原配套建设。

  (3)开发建设项目

  加强监督执法力度,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管理,全面落实“三权一案三同时”制度。铁路、公路和其他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要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的防治措施,开展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监理和水土流失的监测工作。对天然林保护区、退耕还林还草地区、风沙防治区、小流域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、水源涵养林(草)区和草场严重沙化退化区按照省政府有关禁伐、禁采、禁垦和禁牧的要求,加强管理,全面禁止在三江源区无计划的乱采滥伐和滥牧的非法行为,切实保护好三江源区敏感脆弱的生态环境。

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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