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承担国家、部门、地方有关水土保持生态技术研究开发任务
“中心”将采取开放式的运行方式,承担国家、部门、地方水土保持生态技术研究开发任务,根据需要,定期或适时聘请国内外优秀的技术研究开发及管理人才参与“中心”的各项工作。
2、开展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
承接水土保持工程技术咨询、规划设计、验收、施工技术指导、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任务,实行有偿服务。
3、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技术培训与技术推广
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技术资料,“中心”将培养中、高级水土保持技术和管理人员。
4、建立水土保持技术及设备的试验基地
依托全国的水土保持实验室和野外试验站,开展水土保持新技术引进和开发以及新产品的试验。
5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
“中心”将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水土保持方面的国际合作研究,引进、消化、吸收国外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和设备。